跳到主要內容區

107年度新北市地方型SBIR計畫自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受理申請,於4/19(四)下午13:30於明志科技大學辦理計畫說明會,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最後更新日期 : 2018-03-22

107年度新北市地方型SBIR計畫自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受理申請,將於4/19()下午13:30於明志科技大學創新大樓1樓演講廳舉辦計畫說明會,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報名網址: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eG59gSISOzkHaRfLbcBhtIrU-hjzv2wtsjPxnTKp1VGZ7Ibw/viewform

為鼓勵新北市內中小企業加強技術創新研發、協助新北市內產業經濟佈局,訂定「新北市政府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以下簡稱本計畫),以加速提升新北市中小企業之產業競爭力,促進新北市產業發展。

  • 申請資格:

(一)依公司法、商業登記法設立之公司、商號,且其本公司登記所在地設於新北市者;或登記於新北市之合法工廠。

(二)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稱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並合於下列標準之事業:

1.     製造業、營造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資本額在新臺幣8,000萬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者。

2.     除前款規定外之其他行業前一年營業額在新臺幣1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100人者。

      【註:須提供最近一期勞保繳費清單之投保人數資料,以證明經常僱用員工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申請資格:

1.     於5年內曾有執行政府科技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者。

2.     有因執行政府科技計畫受停權處分,且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

3.     於3年內有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4.     就本補助案件,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獎勵或補助。

5.     最近三年有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情事。

6.     公司負責人及經理人具有「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三條所稱投資人之情事。

二、計畫屬性:

具有「創新技術研發」特質。「創新技術研發」係指與技術相關之創新研究,申請者所提計畫之技術或產品指標,應具有創新性或能提高國內產業技術水準,包含理論分析與模擬、設計、研發及應用等;或符合節約資源與能源及增進環保與工業安全,有助於促進產業永續發展或綠色清潔生產概念之新技術、產品。

註1:107年度重點推動產業/加分項目有:1.傳統製造產業(紡織、印刷、機械、金屬及陶瓷等指標性產業);2.屬乾淨能源、低碳且為加強發展綠能產業價值及關聯產業;3.生技(銀髮)產業;4.新創青創公司;5.符合智慧化之產業趨勢者。

註2:依據本局性別平等專案小組106年第3次會議,為推動新北市性別平等,107年度將「董監事任一性別比例達三分之一」列為酌予加分項目,以逐步達成性別平等參與之目標。

三、補助期程與額度:

(一)申請計畫期程:最長10個月,但不得短於6個月,若結案報告未完成者,來函新北市政府敍明理由及附相關文件(請參變更作業相關文件),報請同意後最長得延長1個月。

(二)補助額度:補助款編列原則及額度:編列範包括材料費、研發設備使用費及維護費、人事費、技術引進(關鍵智材)及委託研究費等科目,總補助經費最高不超過計畫申請總經費50%,且補助上限為新臺幣100萬元整。

四、受理申請窗口及聯絡:

(一)受理申請窗口:受理申請時間內檢附申請須知規定之應備文件,線上申請、郵寄或親送至計畫窗口:「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新北市地方型SBIR專案辦公室)」(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2樓)。

(二)聯絡資訊: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02)2960-3456分機5463江先生、電子郵件信箱:AL0442@ntpc.gov.tw或中國生產力中心 (02)2698-2989分機2789林小姐、電子郵件信箱:2789@cpc.tw

五、計畫相關資訊請洽官方網站http://www.economic.ntpc.gov.tw/main/page_view.aspx?siteid&ver&usid&mnuid=5299&modid=1400&mode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