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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技術處辦理「學界推動在地產業科技加值創新計畫」(原學界協助中小企業科技計畫),歡迎有興趣之教師投件申請。

update date : 2021-02-01

經濟部技術處辦理「學界推動在地產業科技加值創新計畫」(原學界協助中小企業科技計畫),歡迎有興趣之教師投件申請。
【詳細計畫規定與資訊請詳如附件申請須知】
1.    本計畫即日起開放計畫申請至110年2月19日(星期五)收件截止
2.    計畫申請

  • 本計畫由學校規劃研提「學界推動在地產業科技加值創新計畫」,計畫審查以「會議審查」方式為主,由專案計畫之計畫主持人或協同計畫主持人進行簡報,經審查通過後實施。

  • 廠商以依法辦理公司登記之企業為原則,參與專案之廠商數至少10家(含)以上,至多不超過15家。(金門、連江、澎湖等離島地區得為5家(含)以上)

  • 另協助廠商應在同一縣市或相鄰2縣市為原則

  • 所協助之重點產業關聯廠商(跨業)原則不得超過30%。

  • 每項專案計畫以協助1項在地產業為限,應依本計畫所公告之各縣市之在地產業為範圍,未符合本計畫所公告範圍者,不予受理

  • 專案計畫應由學校籌組專家團隊,人數應達參與廠商數之1/2以上。可跨校合作共同提案,惟須有主導之學校負責計畫推動相關事宜。

  • 除專案計畫重點主軸外,對於參與專案計畫之個別廠商應有1位主要專家負責,協助參與廠商進行產品/技術開發、製程改善、新營運模式導入或其他有助於在地產業加值創新之內容。

  • 對於參與專案計畫之個別廠商至少應有1位學生之參與(以研究生為優先,使學生提早參與產業實務),學生參與方式得為至廠商實習、專題研究或其他合適的方式辦理,專案於申請時應有明確之學生及參與內容之規劃,主要負責之專家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3.    計畫產出

  • 為促進在地產業創新加值,除個廠輔導內容外,專案計畫應就計畫發展議題主軸或共通性事項,至少訂定1項明確之特色指標,做為年度計畫驗收之指標。

  • 對於專案計畫之每家參與廠商,應由主要負責專家或團隊其他專家每月臨廠至少2次以上,除協助個別廠商進行加值創新輔導內容外,並應應記錄相關工作情形及成果。

  • 辦理至少2(含)場次,至少6小時(含)以上之技術、人才訓練課程

  • 專案計畫執行期間應協助廠商申請政府相關補助計畫,且申請之提案數至少應超過參與廠商數之20%以上(申請案件數以四捨五入進位方式計算,例如專案有10家廠商參與,則應研提至少2案次之政府研發補助計畫,依此類推…),申請之政府補助計畫應以經費直接補助廠商(廠商為政府補助資源之申請者)或廠商須負擔一定比例之自籌款或配合款者為限,相關佐證資料須在結案時連同結案報告一併繳交。

  • 學校得視在地產業需求自行規劃其他必要之項目。

  • 專案計畫所有產出,應於年度計畫核定執行期間內完成,但延續性計畫,有關協助廠商申請政府補助計畫一項,若於前一年度計畫結束至本年度計畫核定前之期間申請,得認列1案。

  • 專案計畫相關產出應於結案時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供本計畫驗收及查核,否則將不予認列。所有產出應與學校既有之產學合作或其他計畫有所區隔。

4.    申請之補助款經費:年度專案計畫經費,以新台幣7.2萬元乘參與廠商數加上推動費用新台幣12萬元之總和為原則,本計畫將依據籌組之產學研合作委員會審查決議逕行核定專案經費。
5.    繳交資料:

  • 請繳交計畫申請書及正式計畫書紙本各2份

  • 正式計畫書及申請書格式請以公告版本為準,使用格式有誤不予受理。

  • 限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計畫申請書、正式計畫書及注意事項如附檔請參考

  
分區聯絡資料如下:
   北區(含離島)聯絡窗口
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51號2樓 金屬中心企劃推廣處專案組
電話:02-23918755分機118
傳真:02-23914822
聯絡人:楊淑儀小姐
E-mail:shuyi560@mail.mirdc.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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