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營運內容

營運項目

1.空間、設備之提供及行政管理之支援。

2.技術、研發與行銷之促進、諮詢及支援。

3.資訊情報交流與智慧財產權運用之促進及支援。

4.商務服務與經營管理之諮詢及支援。

5.政府資源取得之諮詢及支援。

6.育成人才之培訓與產業合作之促進。

7.投資與融資之諮詢、協助或參與。

8.其他經管理機關核准之經營項目。

培育範圍

本中心之培育範圍包括生物科技、醫療福祉技術、電子資訊、環保工程、精密量測、機電整合、自動控制、生產管理、工業產品設計等相關領域,具創新性之產品或技術及其他得發展為智慧生活目的之產業,或經管理機關核准之項目。

進/離駐申請

申請入駐與離開本中心者,應備資格、應檢具之相關資料及作業程序,依明志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中小企業入駐與離開審查標準辦理。

輔導作業

1.入駐企業應與本中心共同商定輔導項目、輔導年限與時程計畫,簽訂合作備忘錄,併培育合約由本中心追蹤列管。

2.本中心得依合作備忘錄內容,推薦個案或通案輔導專家提供諮詢或聘任顧問。通案諮詢顧問由本中心統籌聘任,個案諮詢顧問得由入駐企業自行出資遴聘。

3.專業諮詢以外之行政服務,概由本中心協調各功能組協助完成。

4.入駐企業對育成中心之協詢輔導角色應具正確認知,不應過度仰賴。